昨日
(相关资料图)
记者从韶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
为切实解决部分群众不同城市间
异地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客观需求
韶关与东莞、茂名、清远和赣州四市
试点开展
不动产登记“跨城通办”业务服务
东莞、茂名、清远和赣州的群众
可通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平台的
“跨城通办”业务功能
申请办理位于韶关市市辖区域范围内的
相关不动产登记业务
东莞、茂名、清远和赣州的群众也可
在韶关市各地不动产登记部门
申请办理位于四市市辖区域范围内的
相关不动产登记业务
五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承诺通过异地(申请人所在地)申请、大数据审核、信息共享、属地审核、认证结果互认、一次办结及EMS寄送服务等程序环节,实现线下“就近办理,只跑一次”或线上“不见面”服务。
试点期间暂受理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预告登记等“跨城业务”,其他业务具体开办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群众如有办理其他城市不动产登记业务的需求,亦可向韶关各不动产登记窗口提出。
业务办理要点:
(一)办理路径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异地(申请人所在地)登记窗口申请办理,工作人员指引申请人按照土地房屋所在属地,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不动产登记专题页面(韶关、东莞、茂名、清远)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hlwbdcdj/gdzwfwwbdczt/index.html)
江西政务服务网页面(赣州)(网址:http://gz.jxzwfww.gov.cn/jxzw/bszn/index.do?itemCode=360700-000201012000-QR-004-01&webId=12)办理。
(二)办理机构
韶关市办理机构:韶关市本级及市辖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东莞市、茂名市、清远市、赣州市四市办理机构具体见四市及其辖区各不动产登记部门公告。
韶关市不动产登记“跨城通办”窗口信息
文字:韶关日报全媒体记者 彭翀
编辑:张惠娟
责编:魏生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