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作出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资料图)
一、专项说明:
(一)本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充分完整,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二)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宜宾市极米光电有限公司、Xgimi Limited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78,374.34万元(担保总额指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和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00%、14.83%。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三)除上述担保外,2022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意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对担保事项的有关规定,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报告期内所发生的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对外担保事项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晓蕊、干胜道、芮斌
2023年 4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