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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们,今天给大家科普一个小知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或多或少的都会接触到司法部司法考试方面的一些说法,有的小伙伴还不是很了解,今天就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关于司法部司法考试的相关内容。
1、应试人员考试成绩以司法行政机关书面通知为准。
2、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成绩核查的书面申请。
3、三、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应自2009年1月5日至20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交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材料。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